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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才計劃”即“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是2003年7月15日提出的,此計劃不設配額限制,主要針對從內地輸入擁有香港缺乏或渴求的專業技能或知識的人士,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工作。本計劃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前事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
從開始申請,只需約9-12個月即可到港定居
保留內地戶口,不影響在內地的事業和生活
移民香港后低稅率,無遺產稅,無外匯管制,自由市場經濟
與香港本地居民同等享受12年免費教育及醫療等福利
無犯罪記錄;
良好的教育背景,一般本科學士或以上;
最佳年齡25至55歲;
擁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提供至少18個月內地社保、納稅記錄。
資格評估 -> 簽訂協議 - > 購1年債券 -> 獲工作簽證,需續7年債券 -> 獲正式身份,贖回債券
可以。香港專才對申請人的學歷要求并不是很高,入境處最看重的,是香港雇主的聘用書。如果您已經獲得了香港雇主的聘用,并且雇主符合要求,那么出具相關的專業技能證書或獎項即可。
雇主必須是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并且有實際運營和稅務記錄。除此之外,雇傭你的公司還必須證明,你在配合公司的運作和研究需要時,發揮出了一定的或者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提升、促進了公司的業務發展和競爭力等。
可以。只要符合專才計劃的審批資格,您就可以提出申請,來港參與公司的運作。但入境處依然會按照專才計劃的審批資格,來處理您的申請。
香港專才計劃,顧名思義,就是“專門指定”的人才。這些“人才”可以是香港稀缺行業的人才,也可以是有豐富工作和管理經驗的人才。從我們以往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申請人符合大學本科畢業,在香港找到聘用自己、并且有一定實力的公司,大多都能成功獲批。
可以。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說法,通過專才在港就業的申請人,其配偶以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為受養人來港定居,子女可接受當地教育,配偶在符合一定條件后可合法工作。
申請不獲批準,主要是由于未能符合香港專才計劃的申請資格,例如雇主不能證明受聘人擁有本港缺乏的知識、技能或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或雇主給予受聘人的薪酬福利低于本地市場水平等。